人民需要什么样的图书馆:社区图书馆 |
肖东发 李云 杨琳 中华读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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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booktide.com 2003-07-09 |
北京市东城区图书馆
社区图书馆的出现,是社会文化进步的重要标志。它的巨大发展潜力一方面来自管理部门对社区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投入的持续增长;另一方面来自社区图书馆作为“居民身边的图书馆”所具有的地域亲和力和便利、快捷的借阅优势,这是其他类型图书馆所无法替代的。社区图书馆的兴起使城市图书馆建设重心下移,向基层街道、社区有效延伸,逐步构建起市、区、街道、社区图书馆四级网络体系。同时,这一变化还为图书馆的信息网络化建设提供了重要基础,为实现公共图书馆资源的社会共享创造了条件。
鼓励兴办私立公共图书馆,推进社会文化进步的举措古已有之。现代图书馆界、社会各界的一批有识之士又将这一优秀传统予以继承并不断发展,有力促进了当代中国的文化创新。例如邵逸夫、包玉刚、李嘉诚等海内外华人大力出资援助祖国的图书馆事业,以他们的名字命名的图书馆和相关文化机构遍布大江南北,这既是对中华文明的极大发扬,同时也是对其拳拳爱国之心和卓越成就的彰显。图书馆本身也在以切实行动广纳社会资源。如烟台图书馆发动并接受社会各阶层向”烟图”捐赠书、款。市里的主要领导带头捐书,其价值都在万元以上,有的部委办局把自己的图书室及其资料全部转移到图书馆;市政府史志办把所有资料送到图书馆,并在馆内建起“方志馆”;香港汉荣书局董事长捐赠100余万元的港、澳、台图书建立了陈列室;部分市民把家中藏书放到了图书馆;烟台市建设集团发动全体员工捐书款10余万元建立了自己的阅览室,还免费投入200余万元为“烟图”大楼维修、保养……“烟图”把他们的名字一一刻记在铜牌上,镶嵌在大厅内。这些举措在世界各国相当普遍。
此外,相关法规的出台为社会办馆提供了法律保障。北京市人大通过的《北京市图书馆条例》鼓励民间人士兴办图书馆,并对其进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条例规定,北京市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兴办图书馆或者以捐赠资金、文献信息资料、设备等形式资助图书馆事业发展。捐赠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享受税收等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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