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呓语 徐虹   中华读书网

www.booktide.com 2003-01-20

    我不想对你说我的性别,这倒不是因为我没有性别,性别很会影响你对世界的理解。更主要的原因是,我一向觉着,忽略了人的身体,人的灵魂才有性别之分。比如,有的看起来很男人的男人,心可是属阴性的,内敛细腻,平和安宁,偏于比较阴柔的一面——这和长着胡子身体健壮追求女人无关;而有的看起来很女人的女人却是阳性的,豪放铺张,勇猛大胆,很有几分丈夫气——这和纤瘦细巧温柔妩媚也无关。为了说明这一点就不得不顺便说一句人的属相。我一向认为,其实中国的属相本应分男女,另加上植物的类别——比方说,男人是属动物的,有的属凶猛的壕猪,有的属阴险的眼镜蛇,有人是木讷的大象或者是没有道德感却繁衍能力很强的老鼠;而女人是属植物的,有人属月光下生长的暗紫色的阴冷花朵,有人在阳光下充满生机地绚烂地开放。或者,有人是挺拔的竹,有人是人们常说起的浪漫的橡树,伸展着华丽的枝叶,或者是很难看却生命力极其旺盛的仙人掌——她也会开花的。但有时候,情况真的会完全反过来。 

     所以你不要管我是谁。我背着一个帆布包走在20世纪末期的城市街道上。我还是一个孩子,我还没有看见我前途的开端。它毛毛糙糙的,带着天蓝色,摆布在我遥远的前头。那天我只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不谙世事的,头发光润乌亮的,眼睛黑白分明的,带着孩子的笑容,带着孩子的心。相信我,如果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孩子,就看他的笑容。绘画时,狗跑动的样子最难勾画,而人的笑容最难伪装。有人到了我爷爷的岁数,笑容还是孩子,眼里闪着一簇狡黠的光,快乐从心底透露出来;有的孩子还是孩子的时候,笑容就已经老了,勉强、无奈、带着敷衍和随机应变,比如现在的许多孩子——他们顶多只能算是“伪孩子”。 

     我还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孩子,性别不那么显见。我的短发光润乌亮,个子不高,人也不美,脸上长着浅褐色的雀斑,眼睛是两颗圆豆子。我穿着裙子,露出圆满的肥胳膊。我如一个婴儿般圆满与肥壮,愣愣的眼神充满好奇和孩子的感伤。街头就出售和我相像的表情荒诞的娃娃。我的脸是透明的,我的胳膊和腿也是透明的,心脏也是透明的,像天空的颜色,像水的颜色,像田野上风的颜色。 

     现在街上、杂志里、广告画上、电视里,乃至书页的插图里,处处闪现时髦的美女。她们的身段那么妖娆多姿,眼睛里透露出鬼魅之气。那些在鞋店里摆放的女鞋,个个都怪模怪样的,发着悠悠的暗光。她们是女人,女人都带些妖气,所以她们都是些妖精,知道一些妖法,并以为知道更多的妖法为荣——这你看看当前流行的女性杂志便知一二。而我,我可以按照时代的模式把自己化妆成时尚的女人,但是在我看来,她们像是从一个工厂流水线上的出产的产品:用塑料的毫无生命力的模具,加上一种叫作魅力的姿态,加上一种叫作流行的服饰,加上一种叫作心计的女性激素,加上一种美其名曰叫作文明的举止,再加上用玻璃球制作的活灵活现的眼珠,透露出骄傲的眼神。就连她们的心,也被各种时尚规定的标签所归类了——淑女的、浪漫的、淫荡的、富于心机的、爱财的、歹毒的、精明的、傲慢的、迂腐的、聪明的和自作聪明的……而制作她们的流水线是这么的过时而乏味啊,这些归类的方式是如此之枯燥、刻板和单调——尽管它们听起来是如此的名目繁多、花枝招展。而那么多丰富的灵性和生动的感性,广大的仁慈和精炼的简约,单纯的善良和平和的悟性,都被时代的机器压榨成碎屑粉末,在一种叫作流行的泛着泡沫和腐臭气的污水冲刷下,成为沉淀与废弃的角色!她们是时尚工厂生产的社会主打产品,连同她们的灵魂和性格,甚至语言与腔调,行为的方式和思路,理解和愿望、爱好和向往,乃至神色与表情,都被时代所创造的配方,精心调制,同出一辙。在这所工厂里被加工,我是如此地不情愿,我像个疯子一样仓皇逃离。我扒在窗口偷偷张望,惊讶地看着她们灵魂与性情成型的过程,像好奇地看着一块生日蛋糕的毛坯,怎样地按照市面上的模式被添姿加彩。我很想看见这些美丽的外形下面,最原始的质地。 

     大街上到处是制作时尚女人的工厂、作坊、加工点和维修部。电视、杂志乃至空气中,都弥漫着时尚的教化。待我转过身来看看男人们。我发现他们中间还的确有几个真正的男人,具备着许多男人的优秀品质。在我更少年的时代,女孩们所喜爱男孩有着健壮活泼的身体,粗心、吹牛皮,无聊时骂街,无所事事。那时女孩子对于男伴的最突出的了解,就是上体育课时他们糟糕的气味,是一股橡胶的气味,或者橡胶底的鞋子的气味,传递着老胡同里的一种家居的气息。而现在按照我的理解,我一向把男人分为四种:智慧而且仁慈的——比如三国时代刘备;智慧但是不仁慈——比如曹操;不智慧但是仁慈——比如被刘备骗了荆州的鲁肃,诚信愚钝,永远是一个好人,也仅仅是一个好人;不智慧而且也不仁慈——现在我们的街面上到处流行着这种人,许多时代的风尚怂恿着他们产生,也纵容他们的成长。也许还派生出第五种人,满是小智慧和小仁慈,偶尔冒出些小邪恶小乖觉,或者在某种时候,也不得不面目狰狞一下。我们周围包括我们自己,都是这种人。这些平庸的逻辑是生存所迫,也是当下的流行。 

     而女人,以孩子的眼光,我也把她们分为四种:美丽而且明智的。美丽带来的灾祸,必须以明智来防卫,必须也邪恶来抵挡,否则她们就没法顺顺当当活下去;美丽但不明智的。智商保护不了美丽,正所谓红颜薄命;不美丽但是明智的。这种女人应该是很多的。她们的生存方式是被逼无奈。有人靠美丽生存,她们只能靠心计生存。这外与内的逻辑很简单:狮子的外表有强大的震慑力,不必有太多心计,孱弱的狐狸就必须使用头脑。所有人们总说狡猾的狐狸,却没有人说狡猾的狮子;当然既不美丽也不明智的女人,只好找些既不智慧又不仁慈的男人一起生活,取长补短,这是生存的绝配,他们也可以生活得有滋有味。但无论如何,在孩子看来她们已经全是老人了。 

     我喜欢不修边幅的流浪汉,像杜拉斯《长别离》中失去记忆的那个捡垃圾的男人(想想,失去记忆其实是一件非常浪漫的事);喜欢《美国往事》里的那些流浪的孩子,眼神里满是孩子式的感伤和蒙昧,对未来和世界完全蒙在鼓里,一无所知,所以无论什么动物,都是孩提时代最为有趣;喜欢古代的侠客,为朋友两肋插刀,说一不二,像风萧萧中刺客荆柯的背影,晃着肩膀,一副满不在乎的风神;喜欢在南美打游击的切·格瓦拉的眼神,好像眼睛深处还有一双眼睛,成长以后也延续着孩子似的童真与激情,只不过以枪和莽林作伴,作着最残酷和艰苦的游戏;我也喜欢《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中的C夫人,她所爱恋的赌徒固然余勇可贾,激昂勇猛的C夫人可是要拿名誉、地位和后半生的命运作赌注的。她比赌徒玩得大——许多女人比男人玩得大,孩子比大人玩得大。我喜欢竹凳子、树、木头,喜欢土壤、花朵、石子,以及黑白照片和游山玩水——动物里我最喜欢马,植物里我最喜欢树木,在四季中我最喜欢秋天,在颜色中我最喜欢棕黄,人里面我最喜欢那些可以叫作孩子的人。 

     还有,在一天的时段中,我最喜欢傍晚时分。这当然不单单是因为傍晚的颜色丰富多情,而且傍晚是最女人味的——比所有的女人更女人。罪犯可以选择在夜里、凌晨,甚至下午、中午、上午释放他们的蛮暴情绪,却很少选择在傍晚;君王们在黄昏丰富的色调中欲望膨胀,在粉红的幔帐或者花园的假山石中追逐美色,下达些荒唐的大赦令。只有古代弑君的刺客,做活计完全不讲求时间地点。总之,人往往在傍晚时分,会忽然温柔起来,美丽起来,梦幻起来,超现实起来——法国十八世纪的印象派大师们的作品,常常描绘黄昏的云彩、草地、一大群动物和遥远的田野。异曲同工地,我家楼前的老太太们,也在傍晚积极地操作着地地道道的行为艺术——炒菜、狠毒地骂街、哄孩子,唠叨家长里短,和诋毁抢了她们儿子的那个年轻女人——她们晚年的敌人。在一幅充满着一团和气的晚景之中,她们的粗俗也不免带着超脱豪放的气质,成为美妙黄昏中有趣味的构成。这些彼此相互矛盾的地方,使她们成为比艺术家更艺术的大师,与梵高的疯狂比起来,她们的疯狂是现实主义的——其实按欧文·斯通的那本《梵高传》里描述的,梵高年轻时也并不疯狂,他只是行为举止特立独行,与众不同而已。所以他必定被一些生产线中生产出来的流行人物所耻笑和不容。话说远了,所以我幻想着,我的第一场重要约会,一定要挑选一个浪漫的血色黄昏。 

     太阳真艳,艳得要命,艳得人都寂寞了,像是所有的青春都要被干燥地蒸发,如水蒸气一样无声无息,四处消散。走过的男人并不注意我,我多么喜欢这样的效果,我还没有习惯男人的注视,那样会让我感到自己是在一个追光的舞台上,不免叹息着自由的折扣。而且,许多女孩亮闪闪地装点了男人的视野,那每一道目光,她们都不自觉地与自己的未来密切联系起来。那些目光像是一个个命运谜语的光鲜谜面,她们禁不住进行种种猜测——哪一道意味深长的目光引发出的故事,铺垫她以后的漫长人生。但是,最终他们的注视和她们的生活毫无关联。或者即使万一有,她们的生活也仍然一榻糊涂。因为,生活的实质就一塌胡涂。 

     我听见街上骑自行车的男孩子冲我吹口哨。我回过头,我眼前晃过他的孩子似的脸,有胡须,头发很长,眼神还稚嫩呢,看样子比我还小几岁,口哨的声音也没腔没调的,带着对未知的试探。他骑车的速度,恍惚了身后的街景,身后恍惚的店铺,有俗气的金晃晃的装修、灰色的行人、衣着鲜明的交警和收车费的老太太,他们的表情如此潦潦草草,彷佛是一幅没有完成的图画的草稿,让我想起阿尔的那幅《夜晚的咖啡馆》。这时候我就感到了下午的空洞与无聊,我的眼睛没有调焦距,表情也有一点木木的——这时候正是20世纪末夏天的一个下午。你知道的,在夏天的某一个下午,人是要变成植物人的。 

     城市里没有河流,可我要去有水的地方,我只得去游泳池;我想要去有山的地方,我喜欢脚踏在山坡上的迷人声响,而城市里有的只是台阶。顺着台阶,透过高楼最顶层的窗,我才能看到更远的地方。 

     而且,我还没有来得及说,我也是一个贪吃的人。按照我的朋友的话说——她们从来都是酸文假醋的——贪吃是因为热爱生活。生活我是热爱的,但这热爱并不是她们所认识的那种自觉的热爱。吃饭就是热爱生活?其实厌倦生活的时候,我反而吃得更多更猛。我没有自觉的思想,只有实在的好胃口。加辣椒加醋,加葱头,加番茄酱、加胡椒粉、加汤水,加肉末,加有颜色的佐料,加油亮的光泽,使食物充满质感。总之作菜和画油画一样:同样的素材,却调制出完全不同的效果;需要技术和艺术,也要有人欣赏和品味、咀嚼和消化。你可以咀嚼绘画,也可以观赏食物。我不以艺术当吃食,却以胃口来审美——所以厨师比艺术家还艺术家,食物是最好的艺术品,消化的过程是品味艺术。至于那些被排泄出来的艺术垃圾,你知道的,他们最终会进入一种生态的循环,就像现在市面上被伪装得很好的泡沫畅销书一样,就像报纸上最无聊的小道消息和花边新闻一样,散发一阵臭气之后自生自灭。 

     所以以我一个食客观赏食物的眼光看,街头那些美女虽穿着时髦却已未老先衰,她们的脸不像苹果,反而倒像香蕉一样腊黄,她们的胳膊具备一种叫作丰腴的肿涨,像目前市场上催肥的草莓,她们的脸上的颜色是假的,让人联想起舞台上光鲜的布景,或者作得特别逼真的娟质的花朵。她们特别娇美,但是那些娇美已经经过技术的改造了。 

     而那些傻瓜男人们哪,傻得各个不同。他们的皮带永远系在肚皮下面,连同打招呼的腔调,都充满着叫作成熟的老态,他们征服世界的能量远远赶不上膨胀的欲望,他们的内心,被结结实实的功利充满,像旧时老北京南城的那些连结紧密的平房,没有清新的绿色和透风的空隙。所以也可以这样理解:最成功的功利主义者,也最低能,像我们家隔壁开着宝马的暴富的王老三,因为他们仅仅能够解决生存;最浪漫的理想主义者,也最强悍,比如为了理想牺牲的烈士(现在总有人说真酷,真猛,真飒,却没有人说真“烈”),因为他们的精神具有的力量,已经远远超越了生存,勇猛而坚定,向更高处飞升,是最男人的男人。如果两者兼备,像“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大功利和大浪漫,就太难了。在没有英雄的年代,只能一边吃着冰激凌,打量着眼前的花枝招展林林总总,一边回味英雄的遗风。而眼前那些自称老道的男孩、装嫩的大人呀,对女人献着千篇一律的殷勤。他们面对女人,唠叨着那些缺乏创意的、亘古未变的、没有新生命的老生常谈啊,那语言像超市里不同品牌和包装的避孕用品,证明着他们说的全都是一回事。 

     我带着着城市里的雨后的泥土气。我来自都市里的乡村,来自乡村里的都市,我像风一样来自海上、田野和四面八方。我穿着平底的鞋子、便宜的棉布衫,眼睛黑白分明,皮肤上透露着青春的光泽。我的脖子只被我妈妈慈爱地抚摸过。知道吗,我带着泥土的气息。我说过的话并没有经过技术处理,像野生的玫瑰一样,带着刺,带着雨水,没有修剪,不是盆景,也没有营养液。如果有男人的眼光从我的皮肤上滑过,我能够感到它们的分量和温度,像刚刚涮白的墙面,他们是我的浮土和灰尘。 

     我喜欢作没有性别的孩子。我因为总去游泳晒得特别黑,我头发乱得很,我不太女孩气,我身上也没有充溢香味,我擦的不是香水。我很干净,用不着用香水证明我的清新。只有爱孩子的人啊,才能领会孩子的美妙。而且他们的爱,是那么由衷,从仁慈的心底,油然而生,他们看孩子的目光,充满温柔之情,他们对孩子的呵护,充满着真心。我愿意作一个无性别的孩子,像一株花,一粒石子,一棵树木,一条忠实的狗,一匹散步的马。我相信它们在远古的远古,都是被上帝无意间挥洒的小泥点。而孩子的灵性,和所有的生物都密切相通。但是在轰鸣着的高不见顶的巨大无边的时代机器倾轧之下,孩子的气息啊,连同青春一同被干燥地蒸发,正像浓重污染中新鲜苹果的香气一样,无声无息地正在渐渐地消散开去,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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