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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booktide.com 2002-10-09 |
1930年,美国小说家辛克莱·路易斯荣获诺贝尔文学奖,标志着美国文学走进了世界文学之林。它不再被看成英国文学的一个分支了。瑞典文学院的代表在颁奖词中指出:“是的,路易斯是个美国人,他正以代表1亿2千万生灵的新语言——美国英语—来进行写作,他提醒我们说,这个国家尚未臻于完美,尚未融成一炉,它仍然处于动荡不安的青春期。……他不仅有坚实的手,而且嘴上带着笑容,心中洋溢着青春之情,他具有一种新移民的风格,新荒地变成良田。他是一位开拓者”。
不难看出,辛克莱·路易斯获奖的原因很多,关键的一条是他用美国英语来进行写作。尽管获奖的评语说,“表彰他描述的刚健有力、栩栩如生和以机智幽默创造新型性格的才能。”但他能做到这样,最重要的是他使用了美国人的“新语言”——美国英语。他善于驾驶这种语言,并塑造了巴比特这个西部小镇新兴商人的形象。正如大家所知道的,文学的第一要素是语言。语言是文学的直接现实。语言在文学作品中既表达意义,又构成意义的一部分。它是文学文本的基本存在方式,是文学文本的意义系统的组成部分之一。因此,美国英语的形成和作家的接受,对美国文学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起了巨大的作用。
其实,在辛克莱·路易斯获奖以前,美国涌现了许多优秀的作家,引起过欧洲各国文艺界的关注。19世纪初期的华盛顿·欧文(1783—1859)曾旅居伦敦17年,他的代表作《见闻札记》中的《瑞普·凡·温克尔》和《睡谷的传说》曾令英国人惊叹:住在美洲新大陆的人英文写得那么好。但欧文作品里的“美国味”太淡,受到诗人艾伦·坡等人的批评。欧文尽管饮誉欧洲,他的作品并不标志着独立的美国文学的诞生。他的文笔带有很浓的英国味。难怪一些英国评论家称欧文是“一个在美国产生的最优秀的英国作家”。
马克·吐温将美国中西部人民的日常用语引入小说,一改英国人矫揉造作的语气。他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等作品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影响了几代美国作家。诚如海明威所说的,全部现代美国文学源自马克·吐温的一本书《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其他小说家和诗人爱默生、梭罗、麦尔维尔和惠特曼也竭力倡导用美国人自己的语言写出富有美国乡土气息的作品。像欧文那样,用英国英语写作的时代早已不受欢迎了。新一代作家更钟情于马克·吐温和爱默生的主张,用美国英语表现美国社会生活的变迁。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美国中西部一大批作家,如辛克莱·路易斯、海明威、安德森、菲兹杰拉德等纷纷成为美国文坛引人注目的新作家。他们继承了马克·吐温的文学传统,将中西部日常生活中的英语写进小说,获得了意外的成功。1930年,辛克莱·路易斯成了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第一位美国作家。这是顺理成章的事。
由此可见,美国文学的发展和成熟与美国英语的形成和作家的接受是分不开的。要学习美国文学,必须了解美国英语的特点,否则在具体阅读美国文学作品时会遇到意想不到的困难,面对着一大堆美国俚语不知如何是好。
英国著名的剧作家萧伯纳说:“一种相同的语言将英美两国分开了”。这句话幽默地揭示了英国英语与美国英语的异同。其实,美国英语并不是一种独立的语言,而是英语的一种变体。它源于英国英语,更多地保留了英国伊丽莎白时代的英语。它是在北美洲的历史、社会和文化环境中形成的。在语音、词汇和语法方面与现代英国英语有些差异。它是以美国中西部英语为代表的美国普通英语(General American English)后来成为标准美国英语(Standard American English)的基础。而英国英语则是以伦敦方言为基础的。所以英国读者对现代美国文学的接受经历过一个曲折的过程,出现过一些激烈的争论。比如:辛克莱·路易斯的长篇小说《巴比特》传到伦敦时,某书店老板怕英国人看不懂,便加了120多处的注释,后来美国人一看,这些注释大部分都搞错了。到了20世纪初,好莱坞电影输入英国。经过10多年的沟通才逐渐扫清英美两国之间的语言障碍。后来,随着无线电广播和电话的发展、新闻媒体和爵士乐的交流,英国英语越来越吸收更多的美国词汇及其新用法。英国人与美国人之间对话时就用不着“翻译”了。
美国文学与美国英语关系这么密不可分,在一部美国文学史里该怎么办呢?
斯皮勒等5位美国教授编写的《美国文学史》注意到这个问题。这部权威的专著共12章,在第6章“扩展”一章里有两节专门论述“美国英语”(The American Language)和“语言的混合”(The Mingling of Tongues),共占30页的篇幅。这两节系统地阐述了美国英语的产生和形成过程。编者指出美国西部边界的开发最后决定了美国英语的性质。美国英语的成型经历了一个民主化的过程。独立战争后它往前走了一步,南北战争以后,美国获得了统一。美国英语又进了一大步,讲美国英语的人大量增加了。马克·吐温、爱默生等作家大力倡导建立有自己民族特色的美国文学。到了一次大战后,美国英语才真正引起语言学界的认同、美国作家和学者的关注。斯皮勒等人认为普通美国英语或西部美国英语比英国或美国的任何一种方言更清楚更有逻辑性。不仅如此,他们还将这两节与“印第安人的遗产”、“民间文化”、“幽默”、“西部编年史和文学拓荒者”等几节结合起来,展示了19世纪末美国文学的新变化。
我觉得斯皮勒等人将美国英语的产生和演变写入美国文学史,这是值得借鉴的。对于中国读者,尤其是英文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来说,想了解美国文学,熟悉美国文学史,就要读点英文原著。要读一本文学原著,首先碰到的就是语言问题。有的博士生反映:美国小说家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和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比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大卫·科伯菲尔》和哈代的《苔丝》难读多了。这里有英美作家不同艺术风格和表现手法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语言的问题。所以,如果他们知道美国英语与英国英语的区别,早有思想准备,又善于使用美国英语词典,他们在阅读中遇到的大量美国俚语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因此,在为中国读者撰写美国文学史专著时,将美国文学与美国英语结合起来,是十分必要的。我在拙作《20世纪美国文学史》中专门有一节论述“美国英语的形成与作家的接受”(第三章第二节)主要内容包括:(1)一次大战后不久,批评家门肯发表《美国的语言》,提出美国作家用美国英语搞文学创作的问题,引起了语言学界的热烈讨论和作家的关注;(2)美国英语的形成过程:从1620年9月26日英国“五月花号”将120多名英国清教徒送到美国时至在那里建立殖民地,他们带去了伊丽莎白时代的英语和文化,随后跟当地的印第安人打交道。印第安人没有书面语言,许多口语中的词汇和发音及其用法陆续进入英语。后来,征服美洲的其他非英语文化又影响了美国英语,它从法语、西班牙语和荷兰语以及德语借用了不少词汇。德国在美洲没有殖民地,但出现过3次移民美洲的热潮;(3)英美作家和学者关于美国英语不同看法的交锋以及20世纪20年代英国人对美国英语的接受;(4)一次大战后,美国中西部涌现了大批新进作家,马克·吐温的文学传统受到了高度重视。美国新老一代作家认同了美国英语,在“第二次文艺复兴”中表现了非凡的创造力,写出了许多惊世之作。辛克莱·路易斯脱颖而出,摘取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桂冠。美国英语为欧洲各国所接受,终于为美国文学走向世界铺平了道路。
文学作品是语言的艺术。作家的成功与他们独特的语言风格是分不开的。因此,除了上述专节论述以外,在评介作家与作品时,我总是把他们的语言风格的特色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从辛克莱·路易斯、尤金·奥尼尔、赛珍珠、T. S·艾略特、福克纳、海明威、斯坦贝克、索尔·贝娄、辛格、莫里森等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到其他的名作家如德莱塞、杰克·伦敦、多斯·帕索斯、塞林格、艾丽丝·沃克以及后现代派作家,语言风格的分析都占有一定的篇幅。我想这对我国读者学习和欣赏美国文学会更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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